首页 > 博文 > 国家统计局:7月份CPI同比上涨6.5%

    国家统计局:7月份CPI同比上涨6.5%

    发布时间:2011-08-09 11:21 来源: 国家统计局网站

     

    20117月份,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6.5%。其中,城市上涨6.2%,农村上涨7.1%;食品价格上涨14.8%,非食品价格上涨2.9%;消费品价格上涨7.6%,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.7%。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.5%。其中,城市上涨0.5%,农村上涨0.5%;食品价格上涨1.2%,非食品价格上涨0.1%;消费品价格上涨0.5%,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.4%

    一、各类商品价格同比变动情况

    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4.8%,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4.38个百分点。其中,粮食价格上涨12.4%,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.34个百分点;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3.6%,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2.08个百分点(猪肉价格上涨56.7%,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.46个百分点);蛋价格上涨19.7%,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.15个百分点;水产品价格上涨15.0%,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.34个百分点;鲜菜价格上涨7.6%,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.19个百分点;鲜果价格上涨4.9%,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.09个百分点。

    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2.8%。其中,烟草价格上涨0.3%,酒类价格上涨6.8%

    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2.2%。其中,服装价格上涨2.5%,鞋价格上涨0.6%

   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2.7%。其中,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.6%,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1.7%

   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.6%。其中,西药价格下降0.4%,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13.7%,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0.5%

   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上涨0.9%。其中,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.0%,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14.8%,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4.6%,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上涨2.5%,市区公共交通费价格上涨2.4%;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3.2%

   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.5%。其中,教育价格上涨1.6%,文娱费价格上涨1.7%,旅游价格上涨3.8%,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6.6%

    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5.9%。其中,水、电、燃料价格上涨4.4%,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5.5%,住房租格上涨4.0%

    据测算,在7月份6.5%的涨幅中,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3.3个百分点,今年新涨价因素约为3.2个百分点。

    二、各类商品价格环比变动情况

    7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1.2%,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.37个百分点。其中,鲜菜价格上涨4.1%,影响环比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.10个百分点;肉禽及其制品、蛋和水产品价格继续上涨,环比涨幅分别为4.7%0.8%1.2%,共同影响环比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.39个百分点,但上述三类食品价格环比涨幅分别比6月份缩小1.63.40.8个百分点(猪肉价格上涨7.7%,环比涨幅比6月份缩小3.7个百分点);鲜果价格继续下降,环比降幅为10.2%,影响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.20个百分点。

    7月份,非食品价格环比涨幅为0.1%。其中,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环比涨幅为0.6%,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.08个百分点,主要是受暑期旅游价格上涨4.6%的影响所致。此外,烟酒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、居住等分别上涨0.2%0.2%0.3%0.1%,衣着类价格下降0.6%,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持平。

    2011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

     

    7

    1-7

    环比涨跌幅(%

    同比涨跌幅(%

    同比涨跌幅(%

    居民消费价格

    0.5

    6.5

    5.5

    其中:城市

    0.5

    6.2

    5.4

    农村

    0.5

    7.1

    6.1

    其中:食品

    1.2

    14.8

    12.2

    非食品

    0.1

    2.9

    2.7

    其中:消费品

    0.5

    7.6

    6.2

    服务项目

    0.4

    3.7

    4.0

    分类别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食品

    1.2

    14.8

    12.2

    烟酒及用品

    0.2

    2.8

    2.3

    衣着

    -0.6

    2.2

    1.2

   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

    0.2

    2.7

    2.1

   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

    0.3

    3.6

    3.2

    交通和通信

    0.0

    0.9

    0.4

   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

    0.6

    0.5

    0.6

    居住

    0.1

    5.9

    6.2

    附注:

    1、统计范围: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(CPI)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、烟酒、衣着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、交通和通信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、居住等八大类、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。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500个市县、6.3万家价格调查点,包括食杂店、百货店、超市、便利店、专业市场、专卖店、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。

    2、数据收集:居民消费价格原始数据采用定人、定点、定时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。

    3、指标解释:居民消费价格指数(Consumer Price Index),简称CPI,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,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。

    4、从20111月起,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开始计算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。这是自2001年计算定基价格指数以来,第二次进行例行基期更换,首轮基期为2000年,每五年更换一次,第二轮基期为2005年。

    5、根据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调查数据,自20111月起,对CPI权数构成进行了例行调整。采用新权数计算的7月份CPI同比涨幅为6.451%,环比涨幅为0.463%;采用旧权数测算的7月份CPI同比涨幅为6.629%,环比涨幅为0.471%

©2015 www.irixin.com  皖ICP备15016087号-1  Contact us   Technology Support: RelaxCms